天然水晶

本文章廣告來源:Google廣告

IC 載板大廠南電 (8046-TW) 今 (3) 日召開股東會,副總呂連瑞表示,公司專註四大營運面向,帶動營收、獲利逐步成長,也創造更好的營運績效,為感謝員工付出,去年提高直接員工薪資,從 2019 年的 86.5 萬元,提升至 102 萬元,年增幅高達 18%。

董事長吳嘉昭指出,南電今年營運策略將聚焦四大面向,包括培養優秀研發技術人才、推動智能化生產、提升高值化產品銷售比重、擴建新產能建置,期望透過四大基礎建設,帶動公司營運持續成長。

呂連瑞補充,IC 載板是高技術、高投資、高人力的「三高」產業,南電近年致力培養優秀研發人才、投入製程技術,並期望透過優於業界的薪資水準,吸引更多人才加入南電,與公司一同成長。

南電也善用數位科技,將 AI、大數據導入生產系統,藉由智能化生產,提升生產效率及良率,同時,南電積極與客戶深化合作關係,直接參與客戶初始設計,藉由分享原生數據,為客戶提供高附加價值的服務。

此外,南電持續提升高值化產品銷售比重,相關效益自去年起已有顯著貢獻,若撇除匯率因素,營收已連續六季維持成長態勢,未來隨著產品高值化發展,也將挹註後續成長動能。

至於擴產計畫,南電目前在臺灣、中國兩地進行擴產,目前除已公告的規畫,也預計將再提高資本支出、擴充新產能,滿足客戶強勁的需求。

文章標籤

kinkajouzdcufxma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天然水晶

本文章廣告來源:Google廣告

居住權入典,事關您的住房

涉及買房、賣房、租房、養老

案例回放

2006年,李先生與許女士結婚,婚後未生育子女。2014年1月,患病的許女士立下遺囑,表示自己過世後,將她和李先生住的房屋贈與其弟許先生,但李先生再婚之前仍可居住。2016年初,許女士病逝後,許先生與李先生就該遺産對簿公堂。經查,這套房屋爲許女士婚前財産。

2016年11月,湖北省武漢市洪山區法院判決該房屋歸許先生所有,李先生擁有該套房屋的居住使用權。法院判決後,李先生一直居住在該套房屋內,許先生未曾打擾。2021年初,李先生發現自己住的這套房子被妻弟許先生挂在某網絡平臺出售,擔心房子被賣了以後影響自己繼續居住,他持《判決書》來到洪山區法院執行局,申請居住權強制執行。法院于2月26日作出執行裁定,將該房屋的居住權登記在李先生名下。據悉,這是《民法典》頒佈實施後,武漢首例居住權執行案件。

3月3日,洪山區法院執行人員來到洪山區政務服務中心,在不動産登記窗口向工作人員遞交了該案的執行裁定書和協助執行通知書,請不動産登記部門配合李先生辦理居住權登記。目前,該居住權登記已按規定辦理完畢。

【法律解讀】

居住權是什麽?它又將如何影響我們的生活?《民法典》規定,居住權是爲了滿足生活居住的需要,依據合同或遺囑而取得的,對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權。居住權設立後,即使住宅的所有權發生變動或者住宅被設置了權利負擔,其他權利人也無權要求居住權人搬離。居住權人的權利遭受侵害時,他可以行使權利,要求侵權人排除妨害。

文章標籤

kinkajouzdcufxma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天然水晶

本文章廣告來源:Google廣告

許多人出社會後努力工作,就是為了存錢買房,若能在臺北市區擁有房子,更是欣慰。但一位網友卻表示,好不容易有了4000萬元存款,卻不願意臺北買房,因為「CP值太低」。自己寧願花錢享受,也不願意被房子,引起熱議。

原PO在「mobile01」論壇上表示,一位從國外回來的前輩透露,在60歲存到4000萬元,卻完全不想在臺北買房,關鍵就在於「CP值太低」。因為在國外待過,他認為臺北都市型態很醜陋,說都市機能強,但在臺北生活依舊是「上班-回家-上班」不斷重複而已,其他城市也不會差到哪裡,不懂為了要花錢在臺北買房困住自己。

原PO表示,慶幸自己就是死不買房的人,寧願拚命賺錢,再享受拚命花錢的快感。不少廣告都說,「入住XX區,成為人生勝利者」,但明明都是格局又小又偏遠的地段。原PO指出,房子是買來生活,不是買不起,而是根本不想住這樣的房子,「不懂臺灣人賺錢,為何就是想買房?」

貼文一出,引起網友議論紛紛,但多數人並不認同原PO不買房的思維。網友指出「個人資產配置喜歡就好,但買房是一個強制存錢的機制,如果年輕時能在臺北買房,有點投資眼光,現在的資產應該可以上億了」、「20多年前的2千萬拿去臺北買房,現在恐怕是破億了,不喜歡臺北的房不彷賣掉,有了上億看要去哪不都很逍遙嗎?」、「想到一個笑話,某人賣了兩間臺北的房子,拿了幾百萬出國闖天下,拼了幾十年回來,身價三千萬,不過那兩間漲到四千萬」。

文章標籤

kinkajouzdcufxma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